金沙澳门官网太安堂3:财务管理制度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实行“技术服务、管理监控、决策支持”的职能,在集中领导下,按分管权限及责任对财务收支进行核算、管理和监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财务行使相关的职权。
(二)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审查公司资金运行,主管公司财务收支审批工作,负责公司会计政策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三)参与拟订生产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签署财务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告、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产品销售价格,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七)负责对本公司财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财务总监的意见。财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人选,应当由财务总监进行业务考核,依照有关规定任免。对违反公司财务管理条例的员工有处罚建议权;
第十五条 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统一由公司行使,各子公司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投资和担保须经公司审批。各下属单位或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应依据本制度做好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财务部指导。
第十六条 财务预算是公司对计划年度内资金收支、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的预算和筹划,是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年度综合财务管理、评价公司绩效的依据。财务预算应以完成目标利润为中心,公司的一切资产与负债、收入与支出、筹资与投资、成本与费用,都必须纳入财务预算。
(一) 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行使对外担保权。超过授权范围的,董事会应当提出预案,报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之前,应当掌握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
(二) 公司应据实登记股份的种类、发行股数、每股面值、认缴、实缴股本的数额,以及其他需要记录的事项;非因减少股本等特殊情况,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也不得库存本公司已发行股票,公司需要增加股本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增资手续。
财务部门对于应付(暂收)款项应逐项登记、定期清理,除日常清理外,年终结合财产清查,进行全面清查及函证;定期(季、半年、年)编制债务清理表,报送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有关部门,督促责任部门限期清理。
(一)公司长、短期借款纳入年度资金预算,并据以定期(季、半年、年)编制资金收支计划表。需向银行借款或贴现时,财务机构负责人必须填列“借款或贴现报批表”,报批表中必须说明借款或贴现的用途、金额、借款期限、还款计划等内容。
(二)借款到期时,财务机构负责人需提前15天填列“借款到期处理报批表”,表中要列明借款到期日及金额,以及将采取的相应措施。由财务总监或授权审核机构审核,报总经理或公司授权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
(三)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长、短期借款台账,据实登记每笔借款的合同编号、借款行名称、借入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借款利率、抵押情况等事项,及时计算、提取应付利息,准确反映利息支出。公司财务部统一保存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并负责定期检查借款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还本付息情况。
(一)货币资金的管理目的是协调资产的流动性、盈利性和安全性,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财务部根据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规定,组织好货币资金收支管理; (二)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实行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出纳、制单、审批、复核分别设岗,实行专人负责、分工管理;
(三)公司应加强货币资金收支的计划性管理,财务部编制月度(或季度)资金收支计划,报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门应以批准的资金月收支计划为依据,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对货币资金实行总量控制,财务总监、财务机构负责人必须加强对资金划出的管理和监督。
(一) 现金使用管理既要遵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的统一规定,又要满足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在合理的使用范围内收付现金,合理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并严格按库存限额掌握使用现金,不准挪用、私分现金,不准借用账户套取现金。公司实行现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各部门不得截留、坐支。
2金沙澳门官网、严格执行现金清查盘点制度,每天核对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的余额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结,并与财务总账核对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现金如有溢余或短缺,应及时反映并查明原因,书面报告财务机构负责人处理,财务机构负责人应每月抽查现金盘点制度的执行情况。
(一) 公司应遵循各项银行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公司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和银行预留印签不符的支票,以保证各种结算业务的正常进行,并灵活运用各种结算方式,达到节约资金,降低资金成本的目的。
(三) 财务部门应随时了解和掌握银行存款的收支动态和结存余额情况。月度终了,财务部门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账实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财务机构负责人要进行审核。
(二) 公司应加强对各项应收款项的管理工作,加大清欠力度,及时清理回收,减少坏账损失;财务部门季度终了对各往来款项的余额列出分户清单,分送总经理、财务总监和有关职能部门,督促有关责任人进行催结;
(一) 应收票据是指公司销售商品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财务部门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单票据的种类、编号、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付款人(以及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期、利率、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等资料,票据到期结清票款后,应在备查簿逐笔注销;
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或义务承担人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2、债务人破产或撤销,以其破产财产清偿或依法进行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3、债务人较长时间内(3年以上)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
第三十条 存货管理的目的是保证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尽可能减少不合理的资金占用。公司对存货实行归口管理,原材料、低值易耗品、配件等由物资供应部归口管理;在产品由生产部门归口管理;产成品由销售部门归口管理。
公司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公司年度生产计划、配料及消耗状况和合理周转期,核定各类物资的合理库存定额,编制年度存货资金计划报财务部,做到各类物资按计划采购,按定额储备。采购部门根据总经理授权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其他单位和部门未经授权委托,不能自行采购。
(一) 为确保公司存货账实相符,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半年度进行抽查盘点,年度终了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流动性较大或贵重材料产品等物资,盘点次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存货清查盘点由财务部门统一组织,由存货归口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清查盘点工作。
(二) 存货清查盘点后,将实存数量与库存物资卡片、材料账和统计台账的结存数量核对,编制“存货盘点报告表”。对于盘盈、盘亏、毁损、核销、报废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有关部门出具鉴定报告、责任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报财务总监或总经理审批后处理,金额较大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超过 2000元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1、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填报有关固定资产的财务会计报表;办理固定资产的增减、转移、报废、租赁等财务手续,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账、卡、簿;正确计提折旧;负责组织各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定期的盘点清查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处理清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归口部门和使用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2、归口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按照归口管理职责编制固定资产明细目录,正确记录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内部转移、技术状态、修理、使用情况,接受财务部门的监督;负责固定资产的购建、安装、竣工验收、大修理等计划的申报,经批准后,负责编制预算并组织实施。
3、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配合财务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清理、清查;针对固定资产的技术状态和使用情况,及时向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固定资产的增减、大修理等申请报告;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确保固定资产的完好。
第四十一条 公司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预计残值率为5%。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及年折旧率见下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须报董事会并报同级财政、税务部门备案。
(四) 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由公司归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鉴定,查明原因,由使用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经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上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或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处理,金额较大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 归口管理部门按照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及技术状况,编制年度大修理计划,确定大修理间隔期,经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批准,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并编制大修预算。委托外修时,应通过财务部对预算进行审核。修理完毕后,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并报财务部办理决算。大修理费用,采用预提办法,大修理费用的核算方法由财务部根据会计制度确定,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
(一) 固定资产的有偿转让, 必须经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及相关部门评估,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进行审批。(二) 单位闲置的固定资产需要对外出租时,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出租手续。固定资产的月租赁费,不得低于该项固定资产的月折旧额和有关税金、利润之和。
固定资产的减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公司应当于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下列情况,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1、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2、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3、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大幅度降低;4、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5、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固定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6、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第四十八条 公司投资于技术改造、基本建设等工程,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授权规划建设部门牵头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财会人员和其他专家进行论证,认真进行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评估和投入产出分析,投资回报率达不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原则上不得立项。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后,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审议。
第四十九条 工程立项批准后,设计部门编制工程项目初步概算和工程总概算,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要参与论证,对预算资金进行筹集和平衡,正确反映投资的造价成本和投资效果。财务部门要根据预算和工程进度组织资金,严格按建设计划控制各项支出。在决算时,当建设工程±0.00以上部分(基础以上)超过预算的 10%、±0.00以下基础部分及其他与原设计变化较大的部分超过30%,应由规划建设部门重新审定并说明超预算原因,按公司有关审批程序重新审批并完善相关手续后,财务部门方能付款。
第五十条 工程验收合格后,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时,经公司内部审计程序审核后,并经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后才能办理决算。在办理工程决算时应按规定预留造价的5-10%的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出现,方可付款,且不计利息。
第五十一条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公司应当于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当存在在建工程长期停建并且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所建项目在性能和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以及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时,应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第五十二条 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等。长期投资是指不准备随时变现,持有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投资和其他投资,长期投资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
第五十四条 为保证投资的稳健与高效,提高决策水平,公司对外投资必须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必须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必要时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投资收益测算低于或等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或者不利于公司整体目标实现的,均不得对外投资。
(二) 董事会通过投资项目建议书并签发立项批准意见后,由总经理责成有关部门按照立项批准意见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该项投资的实际概貌;对投资项目要制定出可行的考核标准。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的,或绝对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的,或绝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8%的,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800万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8%的,或绝对金额不超过180万元。
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境内外子公司金沙澳门官网,应派出董事长或财务主管,其经营方针、财务政策及重大决策由公司决定。此类公司的会计报表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合并编制。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境内外子公司,除必须按规定向公司编报“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有关会计报表,并同时向公司提供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有关资料。
第六十二条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应定期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至少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发现以下一种或数种情况,应对无形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并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可回收金额的部分确认为减值准备:(1)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在不利影响;(2)该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3)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超过可回收金额的情形。
第六十三条 公司的成本、费用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耗费。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及本公司的成本核算规定,正确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及时归集生产费用,严格控制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支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六十四条 成本费用管理以成本预算金沙澳门官网、费用预算为基础,制定目标成本管理制度和成本管理责任制,建立成本否决、费用控制体系,按照可控性原则逐级分解成本费用指标,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并与部门、个人的经济利益挂钩。
(二) 通过对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成本管理质量和力度。生产准备过程中重点控制节约人力、物力消耗,直接生产过程中重点控制提高效率、质量;产品检验管理重点通过开展全面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
成本、费用支出情况的分析,是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成本、费用管理的重要环节,成本费用分析是对成本、费用要素的结构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对公司经济效益的影响进行评价和研究,以便寻求降低成本、费用的方法和途径。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根据成本费用管理的分工,抓住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采用全面综合分析、专业分析、专题分析等方法,对照计划、目标、历史消耗水平,定期对成本、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分析。通过分析,找出成本、费用升降原因,查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同时必须进行跟踪管理,在下一次分析中,要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和总结取得的收效。各单位的成本、费用分析,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 分析成本费用预算的执行情况,对成本要素结构进行分析,掌握进一步加强成本费用管理的重点;通过对成本和产品产量与销售收入相互关系分析,找出提高经济效益的途径;对产品质量成本分析,确定提高质量的办法;对期间费用增减因素进行分析,制定增收节支的办法。
(一) 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是指公司营业执照上规定的主营业务内容所发生的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包括材料销售、技术转让、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收入。
(五) 加强销售退回的管理。销售退回必须分析退回的原因和责任,如果属于公司责任,经协商应退款给客户,无论是本年度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都应当冲减退回当月销售收入,并冲减返回当月销售成本;
(四) 出口销售的产品,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提单、空运以取得空运运单,并向银行办理出单后,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计算,一律以对外成交的离岸价格为准。
其他业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核算方法,设置“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支出”科目,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核算其他业务成本、费用以及税费。其他业务收入的日常管理,同主营业务销售一样列入计划管理、考核的范围,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各项收支业务,按月计算收入、结转成本、费用,业务核算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以确保收入及时入账。
(五) 票证、账簿管理。会计人员要按增值税专用保管规定,建立保管专用账册,及时记载各种版面专用的领购、使用、结存、核销情况,做到账物相符。同时还要妥善保管好税务登记证,购买证,各种申报表,抵扣联登记册,存根联登记册等;
(六) 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搞好纳税检查。财务部门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收政策,根据企业可享受的有关税收政策标准,及时办理有关减免。同时还应加强纳税管理和税费核算,搞好纳税检查,认真检查税收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企业税费管理水平。
第七十四条 公司利润管理以年度财务预算中的目标利润为依据,财务部门按公司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目标利润逐级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目标责任书应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要适应公司结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并与绩效挂钩,。
第七十五条 每季度终了,财务部门在总经理、财务总监授权下组织分析利润计划完成情况及其影响因素,评价经营情况,发现问题并提出实现目标利润需采取的措施,有关分析报告上报总经理、财务总监。 子公司及有对外销售权的单位,必须按月对销售收入、利润的增减变化进行分析并上报公司财务部,主要分析相关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行情以及内部生产管理方面引起的产量、质量、成本等变化而导致的利润变化情况。
(三) 公司发生年度亏损,按国家税法规定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超过弥补年限仍未补足的亏损,用公司的税后利润弥补,发生特大亏损,税后利润仍不足抵补的,由公司董事会提议,经股东会批准,由公司的盈余公积金弥补。
第八十三条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存放,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报交易场所备案并公告协议。
第八十四条 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必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财务部审核后的资金使用计划,经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
第八十七条 在外币业务管理中,应加强对外汇风险的控制,应及时对汇率变动的潜在方向、时间和幅度进行预测,根据汇率变动的趋势,把握好资金的调拨、商品的进出口、外汇应收和应付账的收付等事项的有利时机,尽量减少或避免因汇率变动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九十条 财务部门按照财政部、证监会有关制度、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编制年度和中期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表等)和财务报告,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在会计报表签章。
第九十一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财务部门编制完成年度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 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按照有关规定随股份公司年度报告公开披露。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财务部门及时编制完成中期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公开披露。
第九十二条 各子公司、独立核算单位要每月度终了 5日(节假日顺延)内向公司财务部报送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的财务报告;财务部应依据各单位的财务报告,于月度终了后 8—10日(节假日顺延)内及时汇总或合并编制公司的财务报告,上报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对税务、银行财政等部门提供的会计报表,须经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章。
第九十三条 为了全面、详细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财务部门可根据公司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辅助报表的内容、格式、编制方法、报送要求,经董事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各子公司、独立核算部门在报送定期报告时辅助报表要随同报送。
第九十四条 公司组织定期召开财务分析会,采取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等方法对公司及所属分公司、控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进行评价、考核,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形成财务分析报告上报总经理、财务总监。反映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盈利能力指标以及社会贡献、社会积累等指标。
(一) 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全面详细的、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反映单位财务状况的书面文字资料。各单位及公司财务部门每月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均同时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年终,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将本单位的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上报财务部;财务部应将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的“财务情况说明书”上报公司管理层及有关部门。
公司的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生产经营情况;实现利润及利润分配情况;资金的增减变化和周转情况;股本结构及其变动情况;主要税费的缴纳情况;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方法的变更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九十九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或公司章程修改,出现本制度与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有抵触的,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对本制度进行相应修改调整。